标格达在线商城

涂料实验室仪器专业供应商

首页>技术资料/标准库>技术资料>清漆、清油及稀释剂的 颜色该怎么测定?(二)

技术资料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的 颜色该怎么测定?(二)

发表时间:2023-11-27

1、加氏比色计法

1.范围及说明

本方法规定了以加氏颜色等级评定色漆和清漆漆基的透明液体颜色的方法。适用于干性油、清漆和脂肪酸、聚合脂肪酸及树脂溶液,对于其他物质不适用。

加氏比色法是将试样置于直径符合标准的玻璃管中,以目视法与一系列标有号数的标准颜色在标准的C光源下进行比较,确定与样品颜色最接近的颜色标准,测定结果以加氏颜色号数表示。

 

2.仪器和材料

(1)比色计其构造应能均匀地照明,并使光线横向透过两个颜色标准及一个试管,以便同时进行透射光的目视比色。

image.png

①照明CIE光源C。

②周围环境环境与样品及颜色标准在明度上应无明显差别,并且是非彩色的。

③视野两个颜色标准与ー个试样应始终在视野之内。

④标准和样品的排列试样与标样之间要有看得见的间隙,但此间隔要尽量小。

 

(2)玻璃试管无色透明、圆柱形,其直径为(10.65土0.025)mm,外径约12.5mm,外壁长度约114mm。

注;①内径接近于上述尺寸的试管也可以使用,但最好不小于10mm或不大于11mm,若小于10mm或大于11mm,测定结果必须乘以校正系数10.65/d,d为试管内径。②液体颜色标准与试样比色用玻璃试管采用同一规格亦可。

(3)加氏颜色标准

①参照标准:以十八个玻璃颜色标准为参照标准,其色度坐标与光透射率见下表规定。

image.png

这些颜色标准必须以玻璃制成,其宽度应不小于14mm,所安放的位置需便于操作,并在比色计中可以同时观察到两个相邻的标准。

注:凡不符合表中规定的技术要求的玻璃颜色标准应放弃。

②工作标准:工作标准是十八个玻璃或液体颜色标准,其色度坐标与参照标准的色度坐标之差不大于两个相邻参照标准的x或y(见上表)之差的三分之一。

在一套标准中,不允许有两个颜色标准坐标之差小于两个相应参照标准的x和y之差的三分之二。

光透射率应如上表中所规定。

液体工作标准是放在玻璃试管中刚配制成的有色溶液。

氯铂酸钾溶液用作浅色标准(1~8号),三氯化铁与氯化钴的盐酸溶液用作深色标准(9~18号)

注:①在有争议时,仅采用玻璃参照标准。

②玻璃标准与液体标准的色度坐标略有差别,但并不影响评定的准确度。

 

4.玻璃参照标准的校正

在使用前,玻璃颜色标准需进行校正,校正方法如下。

(1)选取一个双光東的分光光度计,此光度计有一个足够小的光東对着样品的位置,以至于全部光线都能透过要校正的标准,另一种方法是给分光光度计装上一个聚光透镜来达到这一目的

(2)将要校正的标准依次放到分光光度计的样品位置上。如果在比色计光源的前面带有个可卸的绿色滤光器,那么在校正每一个标准时,应将此滤光器放到双光束分光光度计的参照光束中。

(3)测得每一个玻璃参照标准的光谱透射率数据。

4)由每一个参照标准的光谱透射率数据计算在CIE光源C下的CIE三刺激值X、YZ及色度坐标x、y。

 

5.测定方法

(1)将试样倒人清洁的试管中,装料高度至少达70mm,装样时避免引起空气气泡,如果试样内有肉眼可见的浑浊现象,须经过滤。

(2)将装有试样的试管放入比色计的试样架内,开启光源,以30~50cm之间的视距进行观察,同时比较试样与相邻两个标准的颜色

(3)确定在明度和饱和度方面最接近于试样的标准号。色相的差别可忽略不计。

 

6.结果表示

以与试样颜色最接近的加氏颜色标准号表示试样颜色。如需要更精确的测量结果,则应记下浅于、等于或深于该号的标准颜色号。

 

7.参照标准

GB/T 9281.1-2008 透明液体 加氏颜色等级评定颜色 第1部分:目视法

ISO 4630-1:2004 Clear liquids — Estimation of colour by the Gardner colour scale — Part 1: Visual method

2、铂钴比色计法

1.范围及说明

本方法规定了用铂钴单位来评定透明液体颜色的方法。铂钻单位是1L溶液中含1mg铂(以氯铂酸盐离子形式存在)及2mg氯化钴(Ⅱ)六水合物时的溶液颜色。本方法适用于颜色和铂钴等级标准颜色相似的透明液体。铂钴等级评定法是将样品的颜色与颜色标准进行比较,并用铂钴颜色单位来表示结果。

 

2.位器和材料

(1)比色计:其结构使光线沿比色管的纵轴方向透过,以便用视力进行比较,使从白色玻璃板透射过来或反射出去的白色光线以相等的强度穿透比色管,比色计的两端应有挡板,防止光线从侧面透进比色管。

(2)比色管又通称纳氏管( Nessler管),平底,容量为100mL,有磨口透明的玻璃塞,各比色管玻璃的颜色应一致,管底以上275~295mm之间应标有刻度线,并使各比色管刻度线之高度相差不超过3mm。

image.png

3.试验步骤 

(1)将样品倒入一支比色管中至刻度线处。如样品有浑浊现象或有可见杂质的话,应先行过滤,以得到透明的溶液。

(2)然后盖上盖子后放在比色计上,用视力观察并与标准比色溶液进行比较,使其颜色达到最接近的某铂钴标准比色溶液为止。

 

4.结果表示

(1)样品的颜色以最接近样品颜色的某一标准比色溶液的铂钴单位数来表示,如果颜色介于两标准比色溶液之间,则以其中颜色深者的数目来表示。

(2)如果样品的颜色特征与标准比色溶液不同,从而不能进行确切对比时,按(1)条记录下能得到近似等级的颜色单位,并对观察到的颜色作一说明,或记录为“色相不同”。

 

5.参照标准

GB/T 9282.1-2008《透明液体 用铂-钴色标评定颜色 第1部分 :目视法》

ISO 6272-1:2004 Clear liquids — Estimation of colour by the platinum-cobalt scale — Part 1: Visual method